ExcLand Travel Limited_訂購細則及責任條款

ExcLand Travel Limited
優選國度旅遊有限公司
機票、酒店及自由行系列訂購細則及責任條款
預訂須知

(1) 顧客預訂時須提供在護照上之正確英文全名及國藉,並必須核對清楚。若在預訂完成後提出任何更改,除按照有關酒店/航空公司或代理商收取額外更改費用外,本公司亦會另收取手續費。

(2) 訂金及餘款須按照訂單列明的指定日期內繳交,逾期未繳清費用者,本公司將會取消訂單, 所繳費用概不發還,也不得將費用轉予他人或轉用於其他出發日期。

(3) 部分酒店的訂購條款,規定收款後才進行預訂,如在該酒店於最終訂單確認前已訂滿,顧客可選擇其他日期或酒店或退款。

(4) 部分酒店設有預訂期限,訂單經確認後,須於不多於兩天內繳付全費及確定,訂單一經確定作實後,將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或取消,具體詳情請向職員查詢。

旅遊證件及簽證須知

(1) 顧客必須持有最少 6 個月或以上有效期之旅遊證件,以出發日期計算(個別國家除外),及有足夠之空白頁供簽證及入境之用。

(2) 顧客在出發前需辦妥前往旅遊目的地及回程返港之簽證。

(3) 回鄉証有效期以回程出境日期計算。

(4) 途經中國或澳門,小童(11 歲或以下)須連同有效旅遊証件及回港證出發。

(5) 旅客若因所持之旅遊證件、入境簽證或其他個人因素等問題,而引致的延誤、額外開支、被拒絕登機或拒絕入境,本公司概不負責,所有已繳費用概不退還。

(6) 如需代辦簽証,旅客必須於列明的指定日期內繳交旅遊證件,相片及所需文件, 逾期責任自負。

(7) 經本公司代辦簽證申請,簽發與否均由領事館決定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若因簽證問題不能成行,所有已繳費用概不退還。

付款方式

(1) 本公司接受銀行入數、轉數快(Faster Payment) 、現金等;如以支票付款,必須於不少於出發前 10 天支付,恕不接受期票。支票劃線,抬頭寫「優選國度旅遊有限公司」或「Excland Travel Limited」。

(2) 顧客須提供及保留付款記錄證明。

(3) 所有繳交費用,均以銀行確認過數、支票兌現後,方可作實。

退款須知及細則

(1) 一般退款,如訂單未能確認,所需時間約 14 天。ExcLand Travel Limited優選國度旅遊有限公司

(2) 所有機票之退票罰款,將由有關航空公司或代理商決定,本公司除按照有關機構條款扣除費用外,將另收取退稅/退票手續費;退款日期以航空公司或代理商最後決定為準 (手續一般需時 約 3 個月或以上)。

(3) 如顧客因私人理由,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 (包括但不限於天災﹑戰爭﹑政變﹑罷工等) 導致需要取消酒店訂房,除根據酒店或供應商之條款收費外,本公司另收取手續費(手續一般需時約 1 個月或以上) 。

(4) 所有經本公司訂購之機票/酒店,如辦理更改或取消手續,顧客必須直接與本公司聯絡及辦理,如顧客自行與已預訂之航空公司/酒店作任何更改或取消,將被視為無效,本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及不負責。

(5) 顧客因任何理由選擇取消或退款的要求,均須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。

(6) 顧客要求取消機票或酒店,必須出發或入住日前 3 個工作天提出。

(7) 本公司有權因航空公司/酒店或其他問題取消預訂,此情況下顧客可退回所繳款項。

(8) 所有門劵或車票一律不設退款,及必須於有效期內使用,逾期無效不設退款服務。

酒店入住注意事項

(1) 根據酒店規定,顧客必須年滿 18 歲方可辦理入住手續,如顧客未滿 18 歲而辦理入住手續時不會與父或母或監護人同行,其訂房須待酒店覆核作實。如不獲酒店接受訂房,本公司將取消該訂房。個別國家有所不同(如韓國) ,詳細資訊請向職員查詢。

(2) 個別國家會額外收取城市建設費﹑入湯費﹑能源附加費等額外費用。顧客登記入住後須自行繳付相關費用。

(3) 顧客辦理入住手續時如超過預訂酒店時之人數,酒店會依照其規定收取額外住客費用,或拒絕額外住客入住。如顧客自行放棄酒店住宿,而已付的酒店費用將不會退款。

(4) 所有特別要求均按照酒店入住時房間的供應情況而定。

(5) 酒店餐廳供應及設施,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,一切以酒店決定為準。

遊輪公司責任問題

(1) 所有遊輪產品均受遊輪公司之條款約束及限制,亦以遊輪公司最後公佈為準,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。

(2) 預訂前請參閱有關遊輪行程及英文版條款及細則。

(3) 航程路線、泊岸及啟航時間,將以遊輪公司最後安排為準。

航空公司責任問題

根據航空公司指引,機票非依次序使用即告失效,故顧客如因私人理由未能如期登機出發,而需保留餘下行程之機位 ( 內陸及回程 ),航空公司有權向顧客收取有關手續費或要求顧客另購機票。 航空公司只負責機票所載的各項營運條款,如顧客未進入航機內,航空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,敬希垂注。

額外注意事項

(1) 若遇上非辦公時間及公眾假期,請顧客直接聯絡有關航空公司/酒店尋找緊急協助。

(2) 顧客必須於航班起飛兩小時或以上前到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。

(3) 如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及暴雨警告,除非接獲通知航班更改或取消,否則所有顧客均需如期出發,客人必須於指定時間抵達機場。

(4) 為使顧客獲得更完善的旅遊保障,本公司建議各位必須自行購買旅遊綜合保險,顧客應自行向有關的專業顧問咨詢意見。

(5) 自由行(交通連住宿)及旅行團收據,應蓋上以團費 0.15%TIC 印花費方可獲得保障,若在付款時因故障問題而未能蓋印,可於出發前聯絡本公司補印,而顧客需保留巳蓋有 TIC 印花之收據正本。

個人私隱政策聲明

(1) 根據本公司之政策,本公司遵守香港法例第 486 章個 人資料(私隱)條例,保障顧客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

(2) 本公司替顧客預訂時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,只會用作提供相關之旅遊服務。

(3) 本公司對顧客的個人資料絕對保密,除經顧客同意給予旅遊經營商、航空公司或其他有關服務提供者作上述安排外,本公司不會向其他機構或人士提供顧客之個人資料(法律要求者除外)。